专业、勇气、责任、担当 ---- 记我所创始合伙人郭志强律师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
刑事辩护是律师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类案件轻则剥夺当事人自由,重则会让当事人丢掉性命,所以刑辩律师需要有较高的刑事法律专业素养、不畏强权的勇气、高度的责任心和较强的个人综合能力。近日,本所创始合伙人郭志强律师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深得当事人及家属赞许。
2021年1月初,曹某的家属慕名找到我所郭志强律师,称曹某前一天被江西某市警方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刑事拘留并被带往江西。郭律师与当事人家属沟通后决定接受委托担任其辩护人。接受委托第二天,郭律师即赶到江西某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律师见到当事人时,侦查机关办案人员还没有来得及讯问当事人,郭律师当即询问了案情并给当事人解释了涉嫌罪名的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义务、接受办案机关讯问时的注意事项以及后续的法律程序,平复了当事人的心态,给了当事人莫大的安慰。
经会见得知,当事人曹某在上海松江经营一家五金制品贸易公司,公司除其夫妻二人外,另外雇用几个员工,公司属于小微企业且一直惨淡经营。曹有一个做网上五金销售的合作方任某,其多次要求曹能提供一些假冒的名牌五金产品在由其在网上低价销售。曹开始觉得这可能触犯法律没有同意,但随着自己公司生意越来越难做,其决定铤而走险,从广东买进一批假冒品牌的五金制品卖给了任某,后任某在网上销售时遭举报案发被江西警方抓获。根据任某的供述,江西警方顺藤摸瓜抓获了曹某。曹某希望,辩护人能为其申请取保候审,让其暂时回去处理公司临近春节的各种紧急事项,挽救公司不至于倒闭。
了解基本案情后,郭律师马不停蹄赶到办案机关,依法向案件承办警官了解案件情况,当事人阐述的情况与警方初步认定的情况基本一致,但双方对涉案的金额认知差距较大。郭律师明确告知警方,涉案交易金额的认定,关系到当事人罪轻罪重,甚至关系到曹某罪与非罪的问题,希望警方能据实查证,谨慎认定。郭律师返回上海后,一周内形成“取保候审申请书”,列述曹某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同时请警方考虑曹需要挽救公司避免员工失业的迫切需要以及国家刚出台的“六稳”“六保”政策为其办理取保候审。申请书发出后,郭律师又制作相关情况说明等文书发送办案单位领导,希望本案得到更高层面领导的关注。
曹某被羁押的第25天,临近警方报捕的时间节点,郭律师再一次前往江西看守所会见,向当事人了解了案件进展,与办案警官沟通了案件情况,要求警方给曹某办理取保候审,办案人员以目前领导未审批同意为由拒绝。眼看报批逮捕时间临近,郭律师在当地制作了“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详细阐述曹某不予批准逮捕的理由,亲自送交检察机关并与承办检察官进行了当面沟通。检察官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称侦查机关尚未将该案报请批准逮捕,后续报捕后会考虑辩护人的意见再做决定。随后我将会见检察官的情况电话与办案警官进行了沟通。
曹某被羁押的第30天(警方报捕的最后一天),郭律师正准备启程回上海的时候,接到办案单位电话,称经分局研究,同意为曹某办理取保候审,要求辩护人次日到分局办理相关手续。郭律师随即退掉机票,第二天到分局代当事人缴纳了保证金、办理了相关手续,陪同办案警官到看守所提出曹某。曹某看到辩护人时激动的热泪盈眶。曹说:“郭律师你真的挽救了我的公司我的员工和我全家的生活,春节前我公司有大量的应收账款要清理,如果我在里边出不来,那这些账款就很难收回来,公司肯定要倒闭了。非常感谢!“。
2021年10月,该案进入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与承办检察官对案件的看法发生了重大分歧。辩护人认为,侦查案卷材料显示,曹与任的交易金额60余万元警方均认定为涉案金额,但这其中包括双方正常商品的交易金额,不能全部算作曹的涉案金额。剔出合法交易部分,曹涉案金额刚刚超过起刑点,应该适用缓刑。承办检察官不同意该辩护意见,认为该辩护意见即使成立,但因曹有抢劫罪的前科,按本院惯例必须以实刑量刑。辩护人强调,检察官的意见没有法律依据。虽然曹有抢劫前科,但该案发生于2005年,当时曹年幼无知一时冲动犯错,其已经付出二年有期徒刑的惨重代价。曹出狱后十五年来一直是守法公民,娶妻生子,合法经商,从未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说明其早已改邪归正。且根据法律规定,本罪与前罪之间没有任何关系,不构成法律上的累犯,本罪的量刑不应受到前罪的任何影响,办案机关的工作惯例不能替代法律的规定。况且,曹某已认罪认罚并退赔被害人损失获得谅解,应该从轻处罚,适用缓刑。经辩护人多次沟通据理力争,检察机关最后同意了辩护人的意见,建议法院对曹某适用缓刑。
2022年3月,法院开庭审理后,依法判决曹某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一万元;警方扣押的现金五十万元,依法发还曹某。日前,郭律师已收到该案判决书,判决已经生效。
铸达律师将继续深耕刑事辩护领域,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国家法治建设贡献力量。